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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印发《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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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语委、教育局,各高校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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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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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
2016年10月28日 | ||
附件
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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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上海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上海打造“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世界城市的需要,更好服务于上海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提升文化软实力,依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上海实施意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上海语言文字事业全面贯彻国家和上海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战略部署,主动服务上海教育现代化发展,以构建规范文明、多样和谐的城市语言环境为目标,积极落实语言文字依法管理,深入开展语言文化建设,科学保护地方语言资源,努力提升市民语言能力,扎实推进语言文字科学研究,不断探索语言文字治理体系,为率先实现中长期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语言文字规范水平持续提高
普通话高位普及,社会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机关、学校和新闻媒体中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保持较高规范水平,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率先完成区县达标评估,并开展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区(县)创建试点。全面启动街镇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推动公共场所语言文字环境进一步优化。组织完成31所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评定214所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积极推进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标准化试点。编印发行“规范汉语大学堂”系列丛书,依托有关机构连续发布年度“十大流行语”和“十大语文差错”,组织中英文专家为社会语言文字使用提供咨询服务,有效普及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提高了市民的规范意识和规范能力。
(二)语言文字文化功能有效发挥
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建设“中华经典资源库(上海库)”,实施“书法家进校园”工程。深入开展“汉字听写大会”上海地区选拔赛,配合中央电视台举办第一季“中国诗词大会”。结合上海校园文化传承创新项目,深度挖掘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依托有关各方先后组织开展汉字创意、楹联书写、汉字节等语言文化活动,举办“我爱汉字美”“我爱诗词美”等电视比赛,连续组织“魅力汉语,亲情中华——上海、台北、香港、澳门青少年朗诵比赛”,进一步激发了广大青少年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促进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
(三)市民语言应用能力显著提升
通过课题“提高国民语言应用能力研究”研究,探讨构建市民语言能力终身教育体系,启动研制上海市民语言能力指导标准。大力推进语言文字水平测试,普通话水平参测人次累计达到162万,汉字应用水平参测人次累计达到6.8万。同时,结合上海实际,研究推出了实用汉语能力测试和朗诵水平等级考试。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语言文化素养的教学与培训,推动中小学开展口语交际、汉字书写等拓展型课程教学,将语言类课程开设情况纳入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内容。对各级各类学校多语种外语教学进行调查研究,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位普及的基础上,积极探讨培育城市多语能力、服务于国际化需求的语言教育政策。指导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等开展面向市民的汉语拼音教学和书法、朗诵等语言艺术活动,推动语言文字教育向社区延展。
(四)语言文字依法管理不断深化
制定颁布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配套的国内第一部外文管理地方规章《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推动语言文字地方立法取得了新的重要成果。强化城市管理、市场管理等部门的执法责任,规范监测流程和执法程序,进一步加大了语言文字执法力度。组建覆盖全市的监测志愿者队伍,建设开通网络监测平台,对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实施常态化依法管理。市语委会同法律监督部门开展对有关行业和区县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调研,努力建设并不断完善语委统筹、各职能部门主动履行语言文字法定职责的依法管理体制。
(五)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成果丰硕
颁布《上海市语委“十二五”科研课题指南》和《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十二五”科研课题指南》,针对上海语言生活实际和决策需求,设立并实施了104项科研课题。成功举办“国家语言战略论坛”“语言与国家安全论坛”等20多个全国性乃至国际性学术会议。支持上海市教科院和上海外国语大学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共建国家语委科研机构,加强语言政策和语言战略研究,努力打造国家级语言文字智库。依托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建设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数据库、语言政策与规划研究文献数据库、语言文字专家库等基础资源,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承担实施了10多项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项目。
(六)语言资源科学保护成效明显
记录、保存上海地方特色语言文化,组织专家调查采录了12个调查点的上海方言数据,全面完成了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上海建库工作,建设开通了展示地方语言资源有声数据、语言地理信息、口头文化和民俗文化的网络平台。积极探讨科学保护上海语言资源的有效途径,联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依托社区教育资源为市民提供学习使用上海方言的交流平台,结合乡土文化教育在幼儿园创设和谐自然的语言环境,鼓励、支持相关社会机构开展传承上海方言及地方戏曲、曲艺文化的群众性活动。
二、“十三五”形势需求
“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四个率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阶段,也是上海语言文字事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为城市建设和能级提升提供语言支持与服务的同时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城市化迫切要求提高语言文字普及水平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推广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障,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上海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人员流动的进一步加剧,迫切要求在高位普及的基础上向“提高”转型,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继续在全国语言文字普及推广中发挥示范与榜样作用。
(二)国际化迫切要求拓宽语言文字工作视野
上海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过程中,上海的门户地位、枢纽功能进一步凸显,资本、人才等资源跨国流动、跨界积聚。上海的语言文字事业要在消除国内方言障碍的基础上,向解决国际交流中的语言问题拓展,大面积提升市民通用外语能力,尽可能为来自全球各地的在沪外籍人士提供多模态、多语言、多文种的公共服务,构建适应国际化需求的城市语言环境。
(三)信息化迫切要求语言文字更好发挥作用
信息化是对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影响最为深刻、对世界文明影响最为深远的大趋势之一。上海正在建设以贴近群众需求和服务改革发展为导向、以深化智慧应用为主线的智慧城市,推动信息化与城市发展全面深入融合,营造智慧生活,发展智慧经济,深化智慧城管,建设智慧政务。上海语言文字事业要主动融入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语言文字公共服务,推动服务于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研发应用的语言文字基础研究与建设,并切实加强对新媒体语言文字应用的依法管理。
(四)多元化迫切要求提升语言文字治理能力
“多言多语、开放包容”构成了上海语言生活的鲜明特点。伴随着多元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以及改革进入深水区,上海的语言观念日趋多元、语言应用日趋复杂、热点难点问题相互叠加,迫切要求语言文字事业科学把握国家语言政策,妥善处理不同语言关系,有效避免语言冲突,正确应对社会重大关切,全面提升语言治理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五)教育现代化迫切要求语言文字事业提供基础支撑
教育领域是语言文字事业的重中之重。上海正在努力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在以“坚持以人为本”“扩大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探索创新发展”为指导思想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上海的语言文字事业要主动对接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提升学生艺术和科学素养、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和文化育人、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发展特殊教育、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实施“一带一路”教育合作计划等的语言需求,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推动盲文手语的规范使用以及语言康复等前沿学科的建设发展,进一步完善汉语国际教育的基础建设,在融入教育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教育对语言文字普及推广的基础作用。语言文字能力是人的核心素养,上海要深化语言文字教育,努力发展每一个学生的核心素养,为培养科创中心所需的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当前,上海语言文字工作还面临诸多困难,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公共场所的中文和外文使用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市民的现代语言意识,特别是语言使用中的规范意识、国家意识、资源意识、文化自觉亟需增强;市民的语言素质,特别是口语表达能力、汉字书写能力、语言文化素养和外语能力亟需提高;各类语言人才,包括外语人才、语言学科人才、语言管理人才培养不够、储备不足;对社会语言生活的监测、监控与引导亟待加强;对地方语言资源的科学保护、有效传承和开发利用有待落实;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政策研究的水平亟需提高;各部门、各地区结合各自实际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工作的自觉性还需增强;相关的组织保障,特别是专业化的基地和机构建设,以及区县一级工作机构的人员配置和基础条件保障,与形势对语言文字事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上海语言文字事业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拓创新,加快发展。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国家、上海中长期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主动对接“为了每个孩子的终身发展”的上海中长期教育理念,聚焦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语言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意识,努力提升城市的语言服务和语言治理能力,努力建设规范文明、和谐多样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语言环境,努力发挥服务国家语言战略的区位优势,为上海推进落实各项国家战略、提升文化软实力、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语言支持与服务,为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率先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语言生活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文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城市语言文字环境,进一步成为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思想库、先行者和排头兵。
——城市语言文字环境规范文明、多样和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达到更高的普及率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公共场所外文使用基本规范。在全市建设50个包括旅游景区、交通枢纽、文体场馆、医疗机构、餐饮住宿、商业购物等业态的中英文使用规范示范单位。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评定200所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地方语言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更加有效,建成上海语言文化展示平台。
——市民语言能力及语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有效发挥,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建成100所市级“书香校园”示范校;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语文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市民的现代语言意识基本确立,适应现代城市生活特点的多言多语能力有效发展。完成对75万人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5万人次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语言治理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语言文字应用依法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语言文字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处理及舆论引导更加有效,社会语言生活总体稳定和谐。面向不断增长和日益多元的语言需求的语言文字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语言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建设公共信息多语言服务平台,有效推进多语种外语服务。服务、支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级语言文字智库建设初见成效,形成一批语言政策、外语战略、语言文字智库建设与管理等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的标志性成果。
(三)工作思路
准确定位,融入发展。立意于“战略需求”来认识语言文字事业,将提升城市语言能力纳入上海城市发展战略,列入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完善机制,落实保障。定位于“提供服务”来推进语言文字事业,主动服务于科创中心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自觉融入教育现代化发展和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在借势借力推进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拓展工作内涵,提升工作品质。
统筹协调,多语推进。全面关注上海城市生活中使用的各种语言文字,进一步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普及”向“提高”转型,继续促进外文使用规范,继续推动方言文化传承与保护,坚持主体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独特性和包容性的辩证统一、语言规范和语言发展的辩证统一,以科学的、发展的语言观,规划好不同语言文字的地位、功能和使用范围,使各语言文字各安其位、各尽其责,进一步发挥好各自的社会功能。
建管并重,强化服务。坚持管理、服务与建设并重。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通过加强依法管理不断提高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通过主动提供服务扩大认同、协调冲突、化解矛盾,在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过程中增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全面加强语言文字事业各类基本建设,完善基础保障。开展语言文字基础工程建设、专业化基地建设,扶持语言学科建设,全面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为提高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化水平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工作机构建设、体制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以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完善“语委统筹组织,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为实现语言文字事业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丰富载体,创新手段。继续坚持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语言文字水平测试等为基本措施。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书法家进校园工程”等为核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载体,努力搭建更多、更新的工作平台。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语言文字规范水平
全面开展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根据上海实际,制定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普及水平,瞄准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上海实施办法、《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全面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强化重点领域语言文字使用依法管理,促进机关、学校和新闻媒体用语用字继续保持较高的规范水平,进一步发挥基础辐射和示范榜样作用。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普及”向“提高”转型。推动语言文字信息化技术创新发展,支持推动有关高校开展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与合成、文字识别等智能化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支持不同语种间的机器翻译研究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智能辅助学习和评测的技术产品研发,推进互联网环境下的语言计算技术创新。
(二)保护传承地方语言文化
加强上海地方语言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继续开展上海方言保护性调查研究。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要求,全面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调查、记录上海口传文化。努力打造区域语言文化中心,多方式、多平台、多模态展示上海语言文化。实施地方语言文化进校园行动。加强相关政策研究,妥善应对“保护上海话”相关社会舆情,妥善处理推广普通话和保护上海话的关系。
(三)引导服务社会语言生活
加强语言文字宣传教育,实施“中华诵”经典诵写讲行动,开展传统节日经典诵读活动,推进全民阅读行动“书香校园”活动,促进语言认同,提升文化自信。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加强对繁体字使用、地名译写、网络语言、流行语、字母词等语言文字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转化、推广相关科研成果,有效引导舆论走向。通过发布地方语言文字皮书等措施,记录上海语言文字使用状况、社会语言生活发展变化态势,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语言问题,树立语言意识。建设语言文字网络服务平台,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提供咨询服务。
(四)提升市民语言应用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面向人人”的原则,扎实推进普通话、规范汉字、汉语拼音等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教育与培训。以公务员、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教师、医生护士、导游解说等行业人员为重点,全面提高市民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为核心的多言多语能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教学与训练,全面提高学生普通话口语交际能力、汉字书写及规范应用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中华经典储备和文化素养;通过幼儿园乡土文化教学,加深儿童对上海乡土文化及上海方言的感知和了解;加强语言文字社会教育,完善语言文字水平测评体系,结合学习型社会建设,将语言文字能力教学纳入市民终身教育体系。同时,主动服务并融入上海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接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以“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等为抓手,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独特作用;服务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盲文,支持有关高校加强语言康复等的科学研究;主动服务教育对外开放、“一带一路”教育合作计划、汉语国际教育,加强留学生语言教育等相关政策研究。
(五)服务国家语言战略
立足上海,服务全国。为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向现代治理转型先行先试,前瞻性探讨多语社会的语言问题及其治理方式。为提升国家语言能力积极贡献力量,聚焦“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国家战略,推进相关语言文字研究和工程建设。支持在沪的国家语委科研机构加强决策咨询研究,试点建设国家语言文字智库,进一步发挥咨政、启民、育人功能。鼓励支持各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承担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为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继续对口支援西藏、新疆等的语言文字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督导评估,加强语言文字依法管理
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5﹞5号),协同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全市各区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在此基础上,接受国家语委对上海的督导评估。扩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区创建试点范围。逐步开展对交通、旅游、绿化市容、卫生、邮政等窗口服务行业,以及高等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区语委全面开展对所辖乡镇、街道和区属职能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继续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语言文字监督监测和执法监督机制,加强监测员队伍和网络监测平台建设,结合高中学生社会实践开展“啄木鸟”活动,推动城市管理和市场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将语言文字执法纳入行政职责,持续加大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力度。
(二)强化水平测试,促进从普及向提高转型
继续实施大学生、中职生、民族班学生普通话免费测试,进一步拓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范围和对象,探讨完善新形势下相关行业人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政策制度。深入推进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继续做好汉语应用能力测试试点工作。大力推广面向母语非汉语人士的实用汉语水平测试。支持有关机构开展关于上海语言文化、职业汉语、朗诵、书法等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训。加强对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的科学管理,不断丰富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提升测试质量和效率。
(三)夯实教育基础,深化学校语言文字教育
坚持把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将语言文字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构建适合大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和道德养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语言文字教育课程和活动体系。加强语言文字示范校和书写特色校建设。注重幼儿园教育中阅读兴趣的培养,使孩子学会倾听并能用普通话进行基本交流。加强中小学普通话口语、规范汉字书写、阅读写作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提高中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科学设置语言文字相关课程,以提高语文鉴赏能力、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发挥教师表率作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使用普通话,正确使用规范汉字,努力提高传统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应用综合能力。创新大学语文教育,发挥“上海高校语文教育联盟”的作用,探讨研究基于大中衔接的大学语文课程体系,全面提升大学生汉语语言文字方面的阅读、理解、表达、鉴赏、分析和评价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书法家进校园行动,建设“中华诵”上海资源库。深入开展以“读懂中国、传承经典”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墨香书法展示”“高校师生楹联创作书写展示”等校园文化传承系列活动。继续办好“我爱汉字美”“汉字听写”“我爱诗词美”“长三角地区大学生经典诵读大赛”等语言文字类广电节目。结合“全民阅读”行动,开展中小学生阅读推广活动。支持有关社会机构举办“魅力汉语”等活动。精心组织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载体,进一步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有关机构开展面向公务员、教师、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广告从业人员等不同对象和不同需求的语言文字培训。指导、督促社区学校开设包括普通话、汉语拼音、书法、朗诵、外语、计算机等在内的语言文字类课程,鼓励、引导有关社会机构开展语言文字社会化培训。加强“上海语言文字网”、《语言文字周报》《咬文嚼字》《魅力汉语》等语文类媒体建设。
(五)实施语保工程,科学保护上海方言资源
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完成上海项目任务。建设运维展示上海方言特点、口传文化、人文风俗的上海语言文化资源网络展示平台。鼓励、支持有关高校建设实体性的上海语言文化博物馆,努力为市民提供上海语言文化知识方面的语言服务。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在幼儿园开展上海话教育体验活动。指导督促街镇、社区在传承上海方言中发挥应有作用。编发宣传展示上海语言文化的出版物。
(六)建设数字平台,完善公共信息多语服务
建设面向来沪观光旅游、文化交流、商务贸易或在沪工作、学习、居留的外籍人士,介绍上海旅游、交通等公共服务信息的多语言服务平台,提供普通话、上海话、英文、日文、韩文、法文和西班牙文等多语言(方言)服务。
(七)加强科学研究,支撑语言事业科学发展
制定《上海市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颁布课题指南,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科研课题的日常管理。完成“国家安全中的语言战略研究”“基于大中衔接的大学语文课程体系研究”等国家语委科研规划、上海教育科研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依托针对上海的领域和区域语言文字使用实证调研类课题,按年度发布《上海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引导社会关注语言问题、树立语言意识、支持语言事业。加强语言舆情监测,探讨建立应对语言问题突发事件、社会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针对语言文字热点难点问题的预案。
六、保障体系
(一)法制保障
进一步健全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配套的语言文字管理规章和制度体系,协调、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施行针对本行业实际的语言文字管理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具有上海特色的法规体系,为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提供法律依据。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法律环境。深入探讨在城市管理中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切实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城区、文明行业和精神文明示范标志区域等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必备条件,并加强检查落实。
(二)组织保障
进一步形成和巩固“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语委的统筹协调职能,巩固、完善与相关行业系统的工作联系制度和协作机制,依法督促有关行业系统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日常管理。继续实行语委全体委员会议、语委委员单位年终述职、语言文字工作专项表彰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语委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努力推进各级语委自主、高效运转,提高各级语委统筹推进本区域语言文字工作的能力。继续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街道(乡镇)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依法督促市、区两级政府加大对语言文字事业的经费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在保证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投入。
(三)科研保障
加强科研机构建设,指导督促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增加投入、加强管理,为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落实基础保障,打造国家级语言文字智库。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推动有关高校结合各自实际在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下设立语言政策与规划、语言战略类二级学科或硕博士培养方向,加强本市应用语言学人才培养。加强语言文字专家队伍建设,建立本市语言文字专家库,发挥专家学者在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咨询服务中的作用。建立培训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定期对区县、系统和高校语言文字干部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内容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本市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
(四)实施保障
各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上海实施意见和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结合年度计划的制定,将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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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教育部语用司、语信司。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6年11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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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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